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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冬季可能出現的天然氣短缺問題,德國被迫重啟封存的燃煤電廠。同時,在極端天氣、能源危機、地緣政治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部分歐洲國家紛紛重啟煤電。如何看待多國在減排問題上“開倒車”?在推動能源綠色轉型的大背景下,如何發揮煤炭作用,處理好控煤與實現氣候目標的關系,提高能源獨立性并保障能源安全?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即將召開的當下,《中國電力報》本期觀察探討重啟煤電對我國能源轉型和實現“雙碳”目標的啟示。
碳減排不能減能源安全
近期,德國決定重新啟動部分已經關閉的燃煤電廠,以防止在即將到來的冬季出現電力短缺。這說明,德國乃至整個歐盟的碳減排政策已經讓位于國家政治和經濟利益。
重啟煤電是無奈之舉
俄烏沖突剛開始前,歐盟曾經推出一項野心勃勃的能源計劃——承諾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在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目標從40%提高到45%,并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減少至1990年碳排放量的55%,擺脫對俄羅斯化石燃料的依賴,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德國一直是全球碳減排方面的先行者。2011年,時任德國總理默克爾宣布德國在2022年前關閉全部17座核電站,德國將成為近25年來世界上首個放棄核能發電的主要工業化國家。2019年1月,德國煤炭退出委員會宣布將在2038年前關閉所有煤炭火力發電廠。德國承諾將在2020年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1990年排放水平的40%,并在2030年實現55%的減排目標,2035年實現能源行業碳中和,即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100%,在2045年實現全面碳中和。不僅德國,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歐洲多國都承諾早日淘汰煤炭。如意大利承諾到2025年淘汰煤炭,荷蘭承諾到2030年淘汰煤炭。
然而,俄烏沖突發生后,出于對抗俄羅斯的需要,歐盟尤其是德國的碳減排政策不得不做出重大調整。
2022年6月至7月,歐盟各國能源部長會議已將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標重新修改回40%。2022年7月8日,德國議會取消了203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100%的目標,但2045年實現全面碳中和的目標不變,并且為了平衡,還將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標從65%上調到80%。
德國相比其他西方發達經濟體更為依賴煤電。2021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份額的40.9%,已經成為最主要的電力來源,但煤電比重僅次于可再生能源。俄烏沖突后,德國天然氣發電量不斷下降,從2020年最高峰的16.5%下降到2022年的13.8%。2022年德國煤炭發電量在2019年下降到30%后重新上升到33.3%。由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存在的不確定性,燃煤發電對德國來說依然非常重要。
德國重啟煤電是無奈之舉,歸根到底是俄烏沖突后,歐盟對俄羅斯進行能源領域的制裁,使得天然氣價格高企,德國無法長期承受高價天然氣帶來的壓力,使得德國制造業的競爭力不斷下降,經濟出現衰退。
不僅德國,歐洲也在重啟煤電。2022年6月20日,荷蘭政府表示,為應對能源危機,將取消燃煤發電廠的產量上限。荷蘭此前強制燃煤發電廠以最大發電量的35%運營,以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取消燃煤能源生產上限后,燃煤發電廠可滿負荷運轉到2024年,可以節約大量天然氣。奧地利是歐洲第二個完全淘汰煤炭發電的歐洲國家,但80%的天然氣從俄羅斯進口。面對天然氣短缺,奧地利政府只能重啟一座已經被關閉的燃煤發電廠。就連主要依賴核電的法國,也準備重啟煤電以保障電力供應穩定。
美國也在碳中和的道路上“開倒車”。美國如果要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需要在10年內至少減少57%的碳排放量。美國政府設立了一個目標,到2030年將碳排放量削減到2005年水平的50%~52%,但2021年碳排放量反而增長了6.5%,2022年增長了1.3%。
德國重啟煤電對我國的啟示
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并不意味著必須放棄煤炭。德國重啟煤電告訴我們,能源安全必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一,西方國家已經把能源作為武器,依賴于進口的能源結構是不安全的。德國在實現碳減排和碳中和的過程中,把天然氣作為重要的過渡措施。德國的石油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最高超過40%,天然氣在2021年占能源消費比重最高達25.8%,但德國石油、天然氣基本上都是進口,而且主要來自俄羅斯。俄烏沖突后,德國將能源作為武器,限制俄羅斯石油、天然氣進口,使得能源供給出現嚴重困難,不得不重啟煤電。
2022年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降為71.2%,同比下降1.0%;天然氣對外依存度降為40.2%,同比下降10.4%。從德國的經歷可以得到啟示,我國能源結構應該依賴于富煤缺油少氣的能源稟賦才能保證能源安全,不能脫離實際。
第二,能源安全是第一位,碳減排政策要服務于能源安全。德國及歐盟國家之前將碳減排放在能源政策的首位,但俄烏沖突后,巨大的能源缺口,使國內能源供給出現嚴重困難,造成了物價上漲,如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也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影響。近年來,我國在可再生能源發展上取得了巨大進步,2022年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25.9%,上升0.4個百分點??稍偕茉窗l電總裝機量已占到全球的34%以上,達到13.2億千瓦,歷史性超過了煤電,約占我國總裝機量的48.8%,為我國乃至世界碳減排作出巨大貢獻。但也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碳減排不是唯一目的,不能不顧一切甚至運動式地減碳,保障能源安全才是最終目的。
第三,應尋找建立在煤炭基礎上新的碳減排道路。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體現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這意味著我國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更需要尋找自己的路徑,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逐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一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同時也必須認識到,由于可再生能源先天的不穩定性,必須始終發揮煤炭“壓艙石”“穩定器”的作用,決不能學習德國脫離國情,放棄煤炭,造成能源危機。二是應探索建立新的碳減排道路。必須認識到,不能簡單得把煤炭利用等同于碳排放,煤炭是重要的能源,也是眾多工業的支柱原料。我國已經有眾多火力發電廠實現超低排放,煤炭清潔利用水平正在不斷提升。